大华联行
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
发布时间:2021-06-23 03:29:57   来源:大华联行
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导向


(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池、核电)


 新能源开发利用是伴随高新技术的不断出现而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新能源技术开发和装备制造是新能源利用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日俱增的形势下,国内新能源装备制造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现,大量的如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核心设备严重依赖进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国家能源安全。因此,加速新能源转化利用技术和开发,壮大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将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列为重点突破的16大领域之一,其中涉及新能源的关键技术包括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型能源装备,推进以核电装备为主的新能源装备国产化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新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到2020年的中长期内,国内的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转化发电的装机容量年均递增率都将在两位数以上,我国的新兴能源开发将进入一个持续高速增长的新时期,也将是新型能源装备市场的迅速成长期。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法律规定和政策。

2015年3月,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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