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风险管控,从本质上来讲,需要梳理招商引资流程和制度,促进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用制度来防范和管制风险。
规范项目引进流程 目前国家、省(自治区)、市逐级下放项目审批权限,这就要求基层政府自身负起更大的项目引进责任引程免目进“一支笔”或“一言堂“引进项目要履行“项目洽谈—-项目连签—-项目评估一签订投资协议一项目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完成后由招商部门形成具体的项目分析和引进意见,由土地、规划、财政等部门联审联签,对引进项目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分别签署引进意见,联审小组无异议的项目进人项目评估程序,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地方政府和投资企业签投资协议后,进行项目立项审批,完成项目引进。 地方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区域实际的产业结构特征和实际发展状况,积极引导招商引资项目朝着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如此,才能有效促进本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建立项目评估制度 为吸引投资商,地方政府有许多优惠政策,甚至对投资商更是“待遇从优,环保从宽”。个别地方政府放松环保要求、降低环保门槛,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政策,甚至对“上了车不买票”的现象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留下的种种环境隐患可想而知,造成招商引资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要加大对项目的前期考察、论证和评估 一是设立项目评估工作组织机构,由政府分管经济、科技、土地、规划、财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以及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组成项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评估工作,下设招商引资部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是按照“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是否确保安全生产,是否高效利用土地,是否促进经济发展”,设定项目评估指标。基本指标有产业类型、投资规模(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额、投资强度、容积率)、经济和社会效益(包括产出效益、税收效益和社会就业拉动)、科技进步、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指标。 三是完善项目评估程序。由招商引资部门对项目的投资背景、市场竞争力、管理团队、技术水平等进行深入考察了解后,提出项目评估需求,并由项目联审部门联签后,提交相关的评估资料,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项目评估会议,集体评估,形成综合评估意见,作为决策项目引进的依据。
政府与项目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既是企业履行承诺、享受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规避项目引进风险、约束企业投资行为的有效手段。为此,需要完善投资协议内容,明确约定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额、投资强度、建设期、产值等企业承诺事项和义务,并通过违约责任来约束和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为项目后期监管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建立项目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成立项目建设督查机构,实行项目建设运营全程督查跟踪、推进审核、协调服务制度。二是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责任领导,形成“项目负责人一责任领导”的层级责任体系。项目负责人由招商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牵头履行项目引进和建设服务跟踪责任;责任领导由政府领导担任,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间的协调统一。三是建立招商引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根据实际落地指标与投资协议约定指标的差距,由项目建设督查机构实施责任追究。对于因项目责任人或责任领导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负责任确行职责,造成企业无法约的行为,分层级追究项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责任,根据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教育批评、通报或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的责任处罚。 引入项目退出机制 当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完成或投产后,招商中介组织应聘专家组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资源消耗、供地量与投资额、产出效益、配套需要、科技贡献率、生态环境影响等几个重要方面提出评估意见,然后汇总,得出项目整体评价,将其与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与招商引资项目部门的工作经费挂钩,与人员的提拔挂钩,真正实现招商引资从业人员在薪酬和提拔方面的公平和公正。 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每年由项目建设督查机构组织招商、国土、规划、经贸、财政、统计、环保、安监、科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和对口业务,分别对公司注册、项目立项、开竣工投产时间、项目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产值、税收、出口额(外向型经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科技贡献等各项指标,对应投资协议约定的指标进行履约检查评估,将评估结果汇总至项目建设督查机构,形成综合评估结果,作为投资目现扶持策和承担投资协议违约责任的依据。 根据项目综合评估结果,对于不能充分履行投资协议约定责任、项目综合评估未达到基准评估标准的企业,由项目建设督查机构及时督促整改,暂停享受各类政府扶持政策;对于连续3年综合评估结果达到基准评估标准的项目,列入项目用地退出范围,启动项目用地退出机制。 通过项目用地退出机制,企长时间置开发土地企业经营不善或产业衰退造成的低效利用土地,以及对资源占用多、产业关联度小、技术含量低、税收贡献少的企业,通过重新审核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或安排新建项目。该机制对于盘活闲置资产、增加土地储备、合理开发使用土地资源有着积极的作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公开的招商引资管理制度,是从源头上降低招商引资风险,引人项目用地退出机制则是对已引进项目土地利用的有效管理。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招商引资风险,解决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确保政府招商引资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长足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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